原创 | 数字政府履职应用场景建设路径思考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量: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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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2022年6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建设目标,提出了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务运行、政务公开)体系。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 2035年,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的数字中国建设“2522”整体框架布局。两个文件的发布,为数字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数字政府履职应用场景建设的根本遵循。

二、数字政府履职应用场景建设路径


依法建设数字化履职应用场景。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订版)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行使十八个方面的职权,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除国防、外交、金融、民族宗教外,政府主要行使经济、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和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专家概括为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和政府运行等职权,以及全国人大授权的其他职权。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国务院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这些法规,构成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政府七大履职能力的建设内容。数字政府履职应用场景建设,必须体现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

政府部门履职应用场景建设的边界与依据。政府部门履职应用场景建设以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的部门“三定”为基础,结合党委、人大和政府交办的主要工作为边界。围绕部门履职职权,厘清部门核心业务和具体执行单位,以“解决单位业务需求”为履职应用场景系统建设依据,构建具体的业务系统,实现业务信息化。以数据为纽带,有机整合部门内各单位业务信息化系统,形成一体的部门履职数字化平台,实现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数据汇聚、共享与回流,实现与各级政府和部门业务高效协同。数字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则主要建设涉及履职平台中跨部门、跨层级履职业务的平台和协同支撑系统。包括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办、政务运行一网协同、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和其他支撑与综合管理方面的应用。

政府部门履职应用场景建设的路径。遵循场景建设边界与依据,政府部门履职应用场景建设的路径可以作以下分解,即“三定”及党委、人大和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定义部门职责与核心业务,核心业务定义履职事项,履职事项定义办事材料、表单等要素,这些办事材料和表单定义事项办理所需要的数据,应用这些数据构建各类履职应用系统。



三、政府履职应用场景建设方法


政府履职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建设,实质上讲就是政府业务的数据化和政务数据的业务化全过程,通过将政府履职业务进行最小颗粒度梳理,获得业务办理所需要的计算机可读的数据字段。再运用软件编程技术,按照业务办理规则将数据还原成所需要的业务办理结果,实现数据业务化。通过政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共数据的有序开放,赋能公共数据向社会应用场景的开发,实现公共数据价值的释放。

业务数据化。按照政府履职业务场景设计的路径,业务数据化是从部门核心权责和业务梳理出业务办理的事项,根据业务事项办理所需要的各类办事材料(包括证照、证明、批文等)和填写的办事表单,将材料与表单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获取办理所需的计算机可读数据字段,按照国家梯状标准进行编目,形成业务办理的“一目录四清单”,即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需求清单、数据责任清单、数据共享负面清单和供需对接清单,为实现业务数字化提供数据供需、获取和共享的路径。




数据业务化。根据政府履职业务办理的场景需要,运用计算机软件编程技术编制相关的应用软件,按照业务数据化获得的数据共享政务数据目录、需求清单、责任清单及供需对接清单,通过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系统,获取其他应用系统数据,从而实现将政务数据转换成新的业务过程和路径。

数据价值化。数据是新质生产力的新型要素,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产生了大量的公共数据,这些公共数据是全社会数据资源的重要方面,公共数据赋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和数字文化的发展,是公共数据价值化的重要表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为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研究提出了制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推进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改进公共数据采集、整合、分析、利用。按照“管得住、放得开、用得活”的思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数据实行分类、分级安全措施,充分运用“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的数字化思维,按照社会数据应用场景建设需要,结合“可用不可见、应用不出域”的数据开发利用方式,依法依规多样化向社会开放共享公共数据,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赋能社会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数字化水平。



四、成效与经验


近年来,各地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开展了系列的探索与研究,取得了一批优秀的成果。浙江省从部门权责入手,以全面推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为核心构建IRS平台,为数字政府场景应用开发提供了标准的数据资源服务和管理,结合系列政策和规范,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激发了全社会数据开发利用的动能。江西省提出了以政府部门“三定”和权责为基础明确部门系统建设边界,以核心业务为部门内部业务数字化依据,提出了“一部门一系统、一地市一平台”的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原则,规范了数字政府应用场景的建设,减少了重复建设、无序建设。海南省从政府部门数据全量编目入手,全面梳理政府部门“三目录三清单”,从部门核心业务入手定义政府部门“信息化率”,促进了全省政府部门的数字化改革,并运用“数据产品超市”思维,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激活了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了一批“数商”。从各地推进情况来看,数字政府建设已经形成“数据为核”的共性思维,通过加强一个平台支撑、统一目录管理、一套标准治理,提升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能力,从而更好的支撑政府履职场景构建。但其中业务需求始终是场景构建的核心导向,集约一体化是场景建设的主要遵循。

总而言之,依法从政府部门“三定”入手结合党委、政府和人大赋予的权责,按照“三定”定义部门权责、权责定义核心业务、核心业务定义办事事项、办理事项定义数据,以数据为纽带定义业务数字化应用场景,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路径。


作者:

龙艳华  国脉研究院副院长、专家委员会主任


来源:国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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