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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评估背景 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改革、产业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全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助力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实践,是以数字化创新引领城市升级转型的重要机遇,是以人为本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明确要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加速进入“快车道”,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更多地承载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了紧跟当前发展要求和未来趋势,准确把脉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和创新做法,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参考,开展“第十二届(2022年)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活动”,全面诊断我国城市智慧化水平,推动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 评估原则 客观性。本次评估站在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视角,从智慧城市建设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个维度,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运用互联网工具、问卷调查等手段,对智慧基础、智慧应用、数字规制、数字素养等方面数据进行采集与分析,客观反映各地区智慧城市发展水平。 导向性。本次评估聚焦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结合智慧城市发展新走向,在第十一届的基础上,指标设计突出法规和政策体系、智慧应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前瞻性研判。 实效性。本次评估从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实效目标出发,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以群众和企业的“享受度”和“满意度”为重要评价标准,强化对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规划评估,以帮助各地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以评估推执行、以反馈促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 三 评估目的 立足挖掘“中国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活动”的品牌和行业影响力,基于2011年至2021年连续十一届智慧城市评估工作,结合城市发展新动向新要求,2022年继续开展第十二届评估活动,目的是为了建立跟踪分析我国智慧城市实践的长效机制,挖掘并推广一批智慧城市建设的典型案例,形成共建共促、交流学习的公共平台,具体评估目的如下: 完善评估体系,总结智慧城市发展现状。构建科学的智慧城市评估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展现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水平,为各级领导者和管理者提供资源统筹和管理决策支持,为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主体提供事实依据。 强化应用导向,整理智慧城市优秀案例。深入挖掘智慧城市建设各应用领域创新发展新模式、新探索的应用案例,整理分析优秀案例的解决思路,推动优秀案例在全国推广落地,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深化理论研究,建设智慧城市规制体系。深度分析智慧城市内涵体系及发展规律,归纳提炼国内外智慧城市法规和政策制定要点,明确智慧城市建设规范要求,支撑各省市的顶层设计、促进条例、标准体系等规划和政策制定,推动智慧城市规范有序发展。 提出发展路径,前瞻智慧城市发展方向。基于评估过程和结果,准确把脉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现状,总结分析智慧城市的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与推进策略。 四 评估方法 1.数据采集方法 第十二届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将采用依申请公开、文献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数据采集和国脉城市数据库的分析比对,实现城市客观数据和主观数据、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融合利用,提升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依申请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向各城市相关委办局提出申请,获取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数据与信息。 文献调查:通过查阅各个样本城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与相关文献等资料,获取第一手官方统计数据,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网络调查:利用互联网渠道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统计局等官方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或其他官方公布的资讯。 问卷调查:一方面根据指标考核点编写政府部门数据清单,了解并搜集对应相关数据;另一方面围绕智慧城市实效设计市民体验调查问卷,了解市民对智慧城市应用的享受度和满意度。 城市数据库:充分利用国脉互联多年来智慧城市、城市治理智慧化评估工作形成的城市数据库,搜集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 2.研究分析方法 在定量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强化材料的归纳总结和区域的比较分析,提升评估结果对智慧城市实践的指导意义。 定性分析法:依靠评估团队人员的丰富实践经验及主观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对采集数据和信息进行整体分析判断。 定量分析法:主要采用有效法、基准线法、差值法、标杆法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使评估结果科学有效。 抽样调查法:按一定比例抽取城市开展调查研究,再将调研结果按抽取的相关比例进行相应放大。 归纳总结法:分析全国智慧城市发展方面的数据,对各方面资料进行分析,归纳面临的困境和不足,总结出有效的思路和对策。 比较分析法:对比分析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情况,提炼智慧城市先进地区的建设经验以及可供滞后地区借鉴的发展策略。 五 评估范围 第十二届评估基于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以及部分智慧城市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共选取161个样本城市,同时开通自愿报名通道,如愿意参加本届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的政府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样本城市包括六大区域: 华北地区(18):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廊坊、邯郸、唐山、承德、太原、长治、阳泉、晋城、大同、忻州、呼和浩特、乌海、鄂尔多斯、呼伦贝尔; 华东地区(50):上海、南京、无锡、常州、镇江、徐州、苏州、淮安、扬州、连云港、南通、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舟山、嘉兴、丽水、绍兴、合肥、芜湖、阜阳、铜陵、蚌埠、淮南、淮北、黄山、宿州、亳州、厦门、福州、莆田、泉州、南平、南昌、新余、鹰潭、上饶、萍乡、吉安、济南、青岛、威海、德州、烟台、潍坊、东营、聊城、滨州; 中南地区(37):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惠州、云浮、江门、珠海、肇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钦州、玉林、海口、三亚、郑州、鹤壁、许昌、开封、南阳、洛阳、漯河、武汉、宜昌、襄阳、孝感、黄冈、咸宁、荆州、长沙、株洲、常德、益阳; 东北地区(14):沈阳、大连、辽阳、本溪、营口、长春、辽源、四平、通化、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西北地区(21):西安、咸阳、渭南、宝鸡、延安、汉中、兰州、白银、金昌、陇南、敦煌、张掖、天水、西宁、海东、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乌鲁木齐、克拉玛依; 西南地区(21):成都、雅安、眉山、内江、德阳、泸州、宜宾、达州、遂宁、绵阳、广安、重庆、昆明、玉溪、贵阳、遵义、铜仁、六盘水、毕节、拉萨、林芝。 六 评估指标 1.设计思路 第十二届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指标设计在第十一届评估指标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现状与问题,总结各地建设经验,秉承“以评促建”的理念,遵循“客观性、导向性、实效性”等原则,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智慧城市典型应用场景建设的考核,对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等规制内容进行细化。
一
评估背景
二
评估原则
三
评估目的
四
评估方法
五
评估范围
六
评估指标
七
评估结果
八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九
实施计划
十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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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