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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唯一!柳州为优化营商环境又有新举措!

发布日期:2021-09-30T01:03:37.999Z 作者:田轲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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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更加宽松、便捷、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发展环境,使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地了解政策、运用政策、受益于政策,9月28日上午,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柳州市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说明会。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约30人参加会议。

会上,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华广全面解读了《柳州市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出台的政策背景和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的提问。

作为广西唯一开展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的城市,实现标准化地址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中的运用,柳州市将为全区探索试行一条既能提升企业注册便利化,又能有效遏制虚假地址注册乱象的企业登记方式。按照工作进度,该项改革将于10月上旬上线开通运行,率先从市本级登记机关(即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工作探索,通过积累改革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在市城区和各县登记机关推广。

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是指采用“标准化地址申报+住所承诺制”模式进行申报注册。申请人申报登记注册时,应用柳州市标准地址信息库中的标准地址申报为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申请人只需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表》,即可作为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以书面承诺的方式免于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未纳入柳州市标准地址信息库内,申请人则按照《广西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提交材料规范的要求,提交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住所合法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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